2001 年初,广东高院重新启动处置程序,于同年4 月4 日委托景茂拍卖行对广丰大厦整栋进行拍卖。同年11 月初,广东高院在报纸上刊登拟拍卖整栋广丰大厦的公告,要求涉及广丰大厦的所有权利人或购房业主,于2001 年11 月30 日前向景茂拍卖行申报权利和登记,待广东高院处理。根据公告要求,向景茂拍卖行申报的权利有申请交付广丰大厦预售房屋、回迁房屋和申请返还购房款、工程款、银行借款等,金额高达15 亿多元,其中,购房人缴纳的购房款逾2 亿元。
2003 年8 月26 日,广东高院委托广东财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即原广东粤财房地产评估所)对广丰大厦整栋进行评估。同年9 月10 日,该所出具评估报告,结论为:整栋广丰大厦(用地面积3009 平方米,建筑面积34840 平方米)市值为3445 万元,建议拍卖保留价为市值的70% 即2412 万元。同年10 月17 日,景茂拍卖行以2 412 万元将广丰大厦整栋拍卖给广东龙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正公司)。广东高院于同年10 月28 日作出(1997)粤高法执字第7 号民事裁定,确认将广丰大厦整栋以2412 万元转给龙正公司所有。2004 年1 月5 日,该院向广州市国土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广丰大厦整栋产权过户给买受人龙正公司,并声明原广丰大厦的所有权利人,包括购房人、受让人、抵押权人、被拆迁人或拆迁户等的权益,由该院依法处理。龙正公司取得广丰大厦后,在原主体框架结构基础上继续投入资金进行续建,续建完成后更名为“时代国际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