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国五年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改革,从2013年建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对食品安全实行全过程监管,到2018年建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一个明显的变化是监管职能不断地整合,建立统一的权威的市场监管体制已成为改革共识和主流趋势。
顶层设计在不断变更中渐趋完善,地方改革的实践在历经波折后显现了成效,但也出现了混乱,使这一段时间的食品药品监管状况并不理想,尤其是一些地方机构改革进展缓慢、力量配备不足,个别地方监管工作出现断档脱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加大,问题时有发生,考验着国家的监管能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步伐一刻也不能停,任务异常艰巨。
截至2017年8月,全国1个直辖市、1/3的副省级市、24.1%的地市、70.4%的区县设立了市场监管局,其中区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三合一占66%,二合一占24%。然而在机构合并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边缘化”、条块关系复杂化、专业人才被“稀释”、财政投入不足、一线人员严重不足或工作超负荷、机构名称标识不统一、执法依据和程序不统一、法律文书不统一等,严重影响了监管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