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不难想象,如今被广泛接受的道义论的限制可能会因与非个人的立场冲突而被改变。在明白了我们一开始的道德信仰的重要性,社会对我们的影响以及我们思想的混乱之后,对我们现在的道德直觉的一定程度的怀疑并非不合理。如果我们坚持客观真理(也就是独立于我们的信仰的真理),那么我们就可能会更加小心谨慎地(甚至是犹豫不决地)对待我们自己的观点,而不是自然地倾向于坚持自己的观点。在伦理学中,尽管没有很多一目了然的例子,我们仍然应该相信道德进步是可能的(其结果可能会降低对我们现阶段理解的终极性的信心)。[4]
显而易见,我们正处在道德发展的原始阶段。即使是一些文明程度很高的人,他们对如何生活、如何对待他人以及如何组织社会等问题的理解依然带有偶然性或任意性。那种认为“大家都知道有哪些基本的道德原则,问题只是出在对这些原则的阐释和应用上”的观点是误导自高自大的人类的荒谬臆断,那种认为“我们不能轻易知道的东西就不是真理”的观点同样狂妄。并非我们这些领域中所有无知都是伦理的,但是其中很多与伦理学有关。承认道德进步的可能性的思想是道德进步的必要条件。不过,没有什么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