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知道,他当然知道,是刘汉香救了他。
§第一节 写在地上的“枪眼”
那就叫“城市”么?
当眼前出现一片灯火的时候,他问自己,这就是城市?!
坐在一列闷罐子车上,走走停停的,咣当了大半个夜,把月亮都“咣当”碎了的时候,冯家昌终于看到了连成片的灯光!那灯光像海一样广阔(其实,他并没有见过海。),亮着一汪儿一汪儿地的金子一般的芒儿……然后就是一声彻底的、气喘吁吁的“——咣——当!”,只听带兵的连长说:“到了。”
他就是在这一声刺耳的“咣当”声中进入城市的。这声音就像是一枚钉子,突兀地把他“钉”进了城市。
冯家昌当兵了。
他是从学校直接入伍的。按说,像他这样的人,是不该当兵的。他犯过黄色错误不是?那年月,仅“政审”这一关,就很难通过。况且,一个村的“公章”,就在国豆的裤腰上挂着……可他居然当了,还是特招的文化兵。对此,整个上梁,都觉得意外。人们说,狗日的,他凭什么?!
在新兵连里,当他站在军区大操场上踢“正步”的时候,他一眼就看见了那个东西。准确地说,那不是“东西”,那是一种象征。那“象征”就穿在胡连长的身上,那叫“四个兜”。小个子胡连长穿着这“四个兜”的军服,精神抖擞地站在他们的面前,撑出了一种让人不得不服气的“兜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