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分工是维持人类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在某个时刻、某个地点,所有的人都必须做出相应的贡献。任何没有做出相应贡献并否认群居生活价值的人都是反社会的,都应该主动退出人类的生活圈。
我们简单地将这些人称作自尊自大、满怀恶意、自我中心和搅事作恶的人,而更复杂的情况则包括各种怪人、游手好闲之徒和犯人。对这些人的公众谴责往往出于对他们行为的厌恶,认为这些人与当前的社会要求格格不入。
所有人的生存价值都必须由他们对待同伴的态度以及他们参与群居生活所必需的劳动分工的程度所决定。正是他们对这种群居生活的接受程度使得他们对其他人产生了价值,从而成为社会紧密联系中的重要一环。
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取决于他们的个人能力。有很多因素一度使得这个简单的真理变得模糊不清,其原因在于对权力的奋争和对支配地位的渴望扭曲了正常的劳动分工,从而形成了错误的价值观。这种奋争和渴望歪曲了人类的总体价值模式,并为我们的判断失误提供了条件。
人性总是拒绝承担他们在群体中的相应角色,这已经对劳动分工造成了破坏。更深层次的问题源自人们的自私心理和对权力的过度渴望,即为了自私自利而不惜干扰正常的群居生活和工作。同理,我们的社会分级也给劳动分工造成了一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