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宗教是有这三种:一种是在小百姓面上做工夫,而想煽动了他们,以图大事的,如近代洪秀全所创的上帝教便是。一种亦是在小百姓面上做工夫,确有些劝人为善的意思的。如波斯的摩尼教,在唐朝时候曾经输入中国。后来被唐武宗禁止了,然而到宋朝时候,人民仍有信奉他的。其教徒都不吃肉,而且还要互相救济,所以多有致富的,能维持一部分人的信仰。还有一种,则是专和上、中流社会中人交接的。如在距今十余年以前,风行一时的同善社就是。这三件年代比较近的事,恰好和汉末的张角、张鲁、于吉做一个比喻。
这种宗教,因其教理大都浅陋;而且既是宗教,总不免有些迷信的地方。迷信这件事,是在本团体以内便被视为神圣,在本团体以外就会被视为邪道的。再加张角一类人,借此煽动人民以图大事,就更被一般人所痛恶,要目为邪教;而政府也要加以禁止了。然第三种不过可鄙,并不会有什么大害。第二种可以说是有些益处的,只有第一种危险些。然而第一种的危险,实由于社会的不安,和宗教的本身并无多大关系。《后汉书·杨震传》说:他的孙儿杨赐,在灵帝时位居司徒,曾上疏说张角所煽惑的全是流民。这件事,但惩治张角,是无用的。要令各地方的官吏把流民都送还本乡。然后把太平道的头目惩治几个,其事就不劳而定了。可见得张角的能够发动人民,全由于社会的不安。宗教的本身并无多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