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经》说:“佛为一大事因缘出现于世,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佛之所以为佛,就在于广利群生,妙业无尽,故知见圆明为入佛的初阶,亦为成佛的后果。法相宗特于此义尽力发挥,原非无故。所以唯识家说:“虽则涅槃而是无住;诸佛如来。不住涅槃,而住菩提。”涅槃是体,菩提是用,体不离用,用能显体。即体以求体,过误丛生;但用而显体,善巧方便。用当而体显,能缘净而所缘即真。说菩提转依,即涅槃转依。故发心者不曰发涅槃心,而曰发菩提心,证果者不曰证解脱果,而曰证大觉果。因此佛的无尽功德,不在于说“圆成实”,而在于说“依他起”。“他”之言缘,显非自性。法待缘生,明非实有,虽非实有,而是幻存。盖缘生法分明有相,相者相貌之义。我有我相,法有法相,是故非无;但相瞬息全非,一刹那生,一刹那灭。流转不息,变化无端。有如流水,要指何部分为何地之水,竟不可得。这样的相,都是幻起,非有实物可指。是故非有。故以幻义解缘生法相,为法相宗独有的精神。但幻之为幻,并不是无中生有,幻正有幻的条理,就是受一定因果律的支配。有因必有果,无因则无果,因并不是死的,只是一种功能。如果功能永久是一样,则永久应有他结果的现象起来,但其实际有不然,可知它是刻刻变化生灭的。如果有了结果的现象,而功能便没有了,则那样现象仍是无因而生。(因它只存在的一刹那可说得是生,在以前和以后都没有的。)所以现象存在的当时,功能也存在,所谓“因果同时”。功能既不因生结果而断绝,也不因生了而断绝,所以向后仍继续存在。但功能何以会变化到生结果的一步?又何以结果不常生?这就有外缘的关系。一切法都不是单独存在的,则其发见必待其他的容顺帮助,这都是增上的功能。那些增上的又各待其他的增上,所以仍有其变化。如此变化的因缘而使一切法相不常不断,而其间又为有条有理的开展,这就是一般“人生”的执著所由起,其实则相续的幻相而已。但在此处有一层须明白:就是幻相相续,有待因缘,这因缘绝不是自然的凑合,也绝不是受着自由意志的支配,乃是法相的必然。因着因缘生果相续的法则(佛家术语为缘生觉理),而为必然的,佛家便叫做“法尔如是”。因那样的法,就是那样的相,因那样的原因,就起那样的相,有那样的因,又为了以后的因缘而起相续的相。有了一个执字而一切相续的相脱不了迷惘苦恼,有了一个觉字,而一切相续的相又到处是光明无碍。所谓执,所谓觉,又各自有其因缘。故一切法相都无主宰。但在此处还有一层须明白:依着因缘生果法则的一切法相,正各有其系统,一丝不乱。因为相的存在是被分别的结果,没有能分别的事,则有无此相,何从得知?然而相宛然是幻有的,这是赖一种分别的功能而存。但功能何尝不是幻,何尝不有相,又何尝不被其他分别功能所分别,所以可说在一切幻有的法相里,法尔有这样两部分:一部是能分别的,一部是被分别的,两部不离而相续,故各有其系统,厘然不乱。那能分别的部分便是识。一切不离识而生,故说唯识。因唯识而法相井然。于是可知世间只有相,并无实人实法。所以佛家说不应为迷惘的幻生活;但因法相的有条理,有系统,所以又说应为觉悟的幻生活。同是一样的幻,何以一种不应主张,一种转宜主张呢?因为迷惘的幻生活,是昧幻为实。明明是一种骗局,他却信以为真。所以处处都受束缚,处处都是苦恼,正如春蚕作茧自缚一般。至于觉悟的幻生活便不然,知幻为幻,而任运以尽幻之用,处处是光明大道,正如看活动影戏一般。两两比较,何者应主张,何者不应主张,便不辨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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