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史料之途径,不外两种:一曰在文字记录以外者;二曰在文字记录者。
一)在文字记录以外者 此项史料之性质,可略分为三类:曰现存之实迹;曰传述之口碑;曰遗下之古物。
甲)现存之实迹及口碑 此所谓实迹,指其全部现存者。质言之,则现代史迹——现在日日所发生之事实,其中有构成史料价值者之一部分也。吾侪居常慨叹于过去史料之散亡。当知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吾侪今日不能将其耳闻目见之史实,搜辑保存,得毋反欲以现代之信史,责望诸吾子孙耶?所谓现在日日发生之事实,有构成史料之价值者何耶?例如本年之事,若粤桂川湘鄂之战争,若山东问题日本之提出交涉与我之拒绝,若各省议会选举之丑态,若京津间中交银行挤兑风潮,若上海商教联合会之活动,……等。凡此等事,皆有其来因去果,将来在史上确能占有相当之篇幅,其资料皆琅琅在吾目前,吾辈不速为收拾以贻诸方来,而徒日日欷歔,望古遥集,奚为也?其渐渐已成陈迹者,例如三年前学界之五四运动,如四年前之张勋复辟,如六年前之洪宪盗国,如十年前之辛亥革命,如二十年前之戊戌政变,拳匪构难,如二十五年前之甲午战役,……等等,躬亲其役或目睹其事之人,犹有存者。采访而得其口说,此即口碑性质之史料也。司马迁作史,多用此法。如云:“吾如淮阴,淮阴人为余言,……”(《淮阴侯列传赞》)。如云:“吾视郭解,状貌不及中人,言语无足采者。”(《游侠列传赞》)凡此皆用现存之实迹或口碑为史料之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