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让李经方去吧。”李鸿章说道,“让他把条款拿到这里来给老夫过目吧。”
陆奥宗光没有反对。
其实那所谓的过渡条款,早在27日半夜里就拟完了,所以李经方当天就带给了李鸿章,总共有六条:
一、日本政府承诺,日清两国之间除正在交战的澎湖海域外,其余一律停止作战;
二、同时,在休战期间,两国政府各自停止一切增兵增援的事宜,但允许并非作战目的的撤军行为;
三、日清两国军队各自划出边界线和缓冲地带,既定后,不得踏入进出;
四、海面上则仍属交战状态,日清任何一方若是发现对方有运输兵员或是战需品的情况,则予以捕获;
五、本条约一经双方签字调印,则立即生效,即可休战;
六、本条约有效期至明治二十八年(1895)四月十六日,在此期间若双方没有谈出新结果,则从条约到期日开始继续进入交战状态;
虽说明面上说的仍是休战,但条件比起之前的要宽容了许多,几乎称得上是无条件休战了,而且谁都明白,这仗其实是不可能再打起来了,大清打不过,日本则是没脸继续打下去,他要真敢不要脸,那西洋列强也不会答应。
插一句,条约里所谓正在交战的澎湖海域指的是当年3月下旬,日本组建了南方舰队入侵台湾以及澎湖列岛一事,虽说当地清军的战斗力很弱,但日方的进展却并不顺利,主要是日军水土不服,一登陆就爆发了霍乱,总计6000人的部队里将近三分之一被感染,死亡者上千,所以一时间进退不能,一直处于“作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