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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俗所谓正史,专指《史》、《汉》一类之书,此特就功令所定立名。若就体裁言之,则当称为表志纪传体。(世家,自《汉书》以下不用;《五代史》称十国为世家,实亦与《史记》之世家不同物也。此体昔人亦但称为纪传体,以昔时读史,知重表志者较少)史公之书,本为通体;《汉书》而下,乃皆变为断代者。(读《史通》之《六家篇》,可以见之)盖自汉以来,每易代必修前代之史,几若习为故事。而搜集编纂,皆范围狭则易精。刘知几时,史籍尚少,故此体之复重、矛盾,皆非所忌。至于清世,则史书益多,而史文烦冗,又非前代之比,故章实斋又力排断代,而称通史之便。此自时代为之,彼此不必相非也。(梁武帝敕撰《通史》六百二十二卷,又魏济阴王晖撰《科录》二百七十卷,亦通史体,皆见《史通·六家篇》,其书皆不行。郑樵生千载之后,排班固而祖马迁,《通志》之主张,实能自圆其说;然《二十略》外,亦无人过问。盖通史之作,意在除去复重。然同异即在复重之中,考据之家,一字为宝;又欲考史事,宜据原书,新书竞陈,势必舍新而取旧。具兹二义,通史之作,即诚突过前贤,犹或见弃来哲。况乎卷帙过巨,精力虽周,众纂则取诮荒芜,独修则贻讥疏漏。安得不如子玄所云:“今学者宁习本书,怠窥新录”邪?)此体之长,在于有纪传以详理乱兴衰,有表志以详典章经制。昔人所重两端,盖惟此体为能该备;若取编年,则于二者有所偏阙矣。故编年、纪传,自古并称正史;(观《史通·古今正史篇》可知。唐时三史,尚以《汉纪》与《史》、《汉》并列)而后世修史,卒皆用纪传体;功令所定正史,亦专取纪传也。此体之弊,在于以人为纲,使事实寸寸割裂,又不能通贯历代(此不可以咎史公。史公书本通史体,其纪传或非一时之人,即为并时人,其材料各有所本,彼此关系,亦觉甚疏,初无复重割裂之弊也。《史通·列传篇》曰:“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犹《春秋》之经;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春秋》则传以解经,《史》、《汉》则传以释纪。”信如所言,《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岂不有纲而无目?凡诸列传,亦岂不多有目无纲邪?),不便观览,故编年、纪事本末及《二通》、《通典》、《通考》。一类之政书,不得不与之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