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开放性的体系。在新的实践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这本身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它没有也不可能指出每一个民族的具体特点和发展道路。列宁指出:“对于俄国社会党人来说,尤其需要独立地探讨马克思的理论,因为它所提供的只是总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32]列宁的这一观点无疑具有普遍意义。历史已经证明,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才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胜利。
要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又必须使马克思主义取得具体的民族形式。恩格斯早就指出:“毫无疑问,美国工人阶级的最终纲领,应该而且一定会基本上同整个战斗的欧洲工人阶级现在所采用的纲领一样,同德美社会主义工人党的纲领一样。在这方面,这个党必须在运动中起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它必须完全脱下它的外国服装,必须成为彻底美国化的党。它不能期待美国人向自己靠拢”[33]。这就是说,把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只有同各个民族的具体特点相结合并通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可能在这个国家真正扎根并真正发挥其改造世界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