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思衡靠着崽崽坐着,也时不时将碗里的红烧猪脚放到崽崽碗里。
看崽崽自己几乎没动筷子,将思衡索性也学着地府大佬那样,直接喂到崽崽嘴边。
“崽崽,吃猪蹄,好好吃,特别软糯,一点儿不腻。”
将渊一听,知道亲儿子这是很喜欢吃猪蹄。
“老板,将你们店里所有的猪蹄全部端上来。”
老板和老板娘:“……”
不是!
哪有吃米粉将浇头一锅全要了的?
“这位先生,我们的猪蹄……”
将渊财大气粗一抬手,哗啦一下签下一张支票递过去。
“十万够吗?”
周围吃早餐的客人们:“……”
大部分都是当地人,看着将渊的动作嘴角齐齐抽搐。
我擦!
这是哪里来的冤大头哦!
一锅猪蹄十万块?
都够在这店里吃上十年的了。
老板和老板娘也懵了,好在大脑反应够快。
“够够够!太多了!一锅最多两千块,要不了那么多的。”
当地人:“……”
不愧是我们云石镇当地老板,就是这么真诚,不欺客。
将渊:“那就炖十万块的红烧猪蹄浇头,我家思衡爱吃。”
将思衡:“……”
将思衡憋红了脸,奶声奶气解释。
“爸爸,我……不是特别喜欢吃红烧……猪蹄。”
将渊:“你刚才不是说红烧猪蹄特别软糯,而且不腻吗?”
将思衡小奶音小了很多。
“崽崽爱吃,我就跟着尝尝。”